巡检比典史大。
典史属于未入流官,也是清代各县普遍设立的。典史主要的工作职责是负责监狱治安,典史衙一般建在监狱、仓库附近所以办公地点比较稳定,与知县同城。典史的职能类似检察院、法院、公安局一把手,但实际权力很小,即便在其“监狱治安”的专责范围内。巡检是从九品官勉强入流,“巡检”是官名简称,具体到一县都有全称,一般是“某某地方巡检”,如广东东安县“西山巡检”、同县“象冈巡检”等等。
巡检的工作职能有点偏向武职,其衙署一般设在关津要害之地,主掌缉捕盗贼、盘诘奸伪,巡检司衙署会配备步兵数人至十余人不等,如果是距离县城较远的要害之处,甚至会有几十人之多。
与现在对比,巡检有点类似于现在的乡镇派出所所长,但地位又要略高一点,因为一个县中,巡检司衙署设立不像派出所那么普遍,有的县仅有一个,多的也就是三、四个。
除了典史、巡检以外,列入知县“属官”的还有负责管理驿站事务的驿丞、掌各闸储泄的闸官、负责商税征集的税课司大使、掌各仓库的县仓大使、掌收鱼税的河伯所官,以及阴阳学、僧会司、道会司、医学等官。